在每個HTML標籤中,都可用STYLE參數,將CSS設定於後,
例如︰ <DIV STYLE="position:absolute; width:20px; height:20px">
這就是利用STYLE參數設定CSS,注意這個CSS字串要用引號括住。基本上CSS的指令都是一個性質名稱對應一個值,再以分號分隔不同的性質名稱。一次要用幾個性質隨需要而定,只要能達成任務就好
宣告方式為使用<STYLE>.................</STYLE>
如下範例
<HTML>
<HEAD>
<STYLE TYPE="text/css">------------指明為CSS樣式,另一種為text/javascript樣式
<!--
H1 { color:blue; }
其他樣式
-->
</STYLE>
</HEAD>
其他HTML內容
所有的<H1>標籤都會套用這個設定。
如要許多標籤都套用同一組設定,可用如下語法︰
H1,H2,H3,FONT {color:#FF0000; font-family:Arial}
這樣所指定到的標籤都會被套用此設定,中間只須讀號隔開就可以了
第三種用法,是寫在<STYLE>標籤中,但是並不套用於任何標籤。我們只先給它一個名字,將設定寫好,想在某標籤中套用時,再利用CLASS參數指定此名字,就可套用
範例︰
.mainUser {color:#0000AA; font-size:20px}
這樣就將這一組設定取名為mainUser。需要套用這一組設定時再於標籤中用CLASS參數引入
例如︰ <FONT CLASS=mainUser>
這樣此標籤就套用了我們設定的CSS了。
接下來介紹一種進階用法,如果我們只想讓某個CSS只可被引入於某類型的標籤,可用以下的方法︰
SPAN.mainWin {color:#0000AA; font-size:20px}
設定好此行後,「只有SPAN標籤」可用CLASS參數套用此設定,其它不行。而且必需「用CLASS參數引入」後才會有作用,它不會自動套用於標籤中。如下︰
<SPAN CLASS=mainWin>
如: #std {color:#FF0000; font-size:20px}
上面這行,是指有任何HTML標籤的ID值為std,就會套用此CSS。當然若ID不為std,就不會去套用它。如下面的標籤,會自動套用此CSS︰
<FONT ID=std>
接下來介紹一種進階用法,如果我們只想讓某個CSS只可被引入於某類型的標籤,可用以下的方法︰
SPAN#std {color:#0000AA; font-size:20px}
設定好此行後,「只有SPAN標籤」中ID為std的標籤會套用此設定,其它的標籤,即使ID為std也不會套用。說明如下︰
<SPAN ID=std>
<DIV ID=std>
在上面的例子,只有SPAN標籤會套用此CSS,而DIV標籤並不會套用。簡單的說,這種方法是以ID決定套用的CSS。
先將樣式內容打好存成*.CSS檔
然後以連結方式加入
<Link REL=stylesheet TYPE="text/css" HREF="檔名.css">
就可以將寫好的*.css設定檔引入網頁中,要注意的是,此指令只能用在<HEAD>標籤中。
與第二種方式類似,先建好CSS樣式檔
在HTML檔中<STYLE>與</STYLE>之間加入
@import URL("樣式檔位址") ;
此指令只能用在<STYLE>標籤中。這樣做的好處是多份網頁可共用同一份CSS設定檔,不用每份網頁重複一次。
三種方式可以混合使用